在赵文宏所立遗嘱中提到的涉及侄子赵强的部分是三间平房的继承,遗嘱提到“如我妻江敏今后嫁人,三间平房归我侄子赵强所有”,法院认为该遗产继承的限制条件违背了宪法和婚姻法中保障婚姻自由的规定,该遗赠内容是无效的,赵强没有受遗赠权。至于他提出三间楼房的遗产继承请求,由于该楼房并未列入遗赠的范围,且赵强并非赵文宏的法定继承人,也不存在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情形,因而也没有继承权。...
二原告之子张XX在与被告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位于上街区淮阳路南段18号院8幢11号的房产,按婚姻登记的时间,应属张XX婚前个人私有财产。张XX于2008年7月14日死亡,该财产应按被继承人张XX的遗产进行分割,原、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依法享有继承权...
本案所涉房产系家庭共有财产,对于共同共有物的处分,原则上应争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方可为之,老武的遗嘱对房产的处分属无权处分行为,依法应当在析分财产后进行法定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赠与人在房屋交付前变更买受人,其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关系尚未生效,受赠人的配偶与受赠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无权要求分割购房款。...
赠与人在房屋交付前变更买受人,其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关系尚未生效,受赠人的配偶与受赠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无权要求分割购房款。...
李某接受遗赠的房产,属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房屋权属,应缴纳相应契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李某接受遗赠的房产,属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房屋权属,应缴纳相应契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房改房政策售房单位应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低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中规定,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外迁或死亡,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